2. 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 南京 210023
2. 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23, China
言后行为,又译作取效行为[1]或成事性行为[2],是言语行为理论中颇具争议且关注较少的概念,然而它又是言语行为理论完善和发展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有关研究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从不同角度诠释言后行为概念,如Cohen[3]、Lee[4]、Davis[5]、王道英、辜向东[6]和韩戈玲[7]等,但皆尚未定论;二是探究言后行为在言语行为理论中的地位和困境,如Gu[8]、Marcu[9]和Campbell[10],普遍承认言后行为研究的难度和复杂性。在这种研究大背景下,关于言后行为的分类研究则少之又少,只散见于以上两种主流研究的论文之中,如Cohen[3]、Gaines[11]、孙淑芳[12]等,目前尚无专门的深入研究。在厘清言后行为概念的基础上,有力回应现有争议和质疑,并进一步推进其分类研究,这种尝试虽然难以做到面面俱到,但对言后行为的深入理解乃至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都会有所裨益。
二、言后行为分类研究回顾Austin将言后行为定义为可能带有意图的说话行为对受众情感、思想或行动产生影响的行为[13]101-102,该定义成为后续分类研究的重要依据。Gaines从Austin的定义出发,透过效果看行为,根据受影响的对象将言后行为分为感情言后行为、思想言后行为和行动言后行为三大类,并根据听话人在言后效果中的作用大小或参与程度把言后效果分为五个等次[11]。
这种分类法虽然充分强调了听话人在言后效果产生中的作用,但犯了“效果 = 行为” ( effect = act fallacy)的错误,没有将言后效果和言后行为区分开来,没能将说话人的言后行为从听话人的思维行为(mental act) 和反应行为(response act) 中剥离出来[8]。
孙淑芳把取效行为(意即本文的言后行为)理解为“作用于受话人身上的取效效果,而并非说话人实施动作意义上的取效行为” ,并以说话人言语行为目的为参照点,大体将取效行为分为心理取效行为、动作取效行为和信息取效行为[12]。这种分法与Gaines的基本相同,此三类取效行为分别对应于Gaines的第1、2、4类、第5类和第3类言后行为(见表 1),再加上“取效行为”术语的使用,可以推断她同样走了以效果论行为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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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言后效果与言后行为类型[9] Table 1 Categories of perlocutionary effects and acts |
Cohen虽然没有专门探讨言后行为的分类问题,但实际上暗含了一种不同的分类方法。他根据言后效果是否与言外行为直接相关、是否为“自然结果”(natural result) ,将言后行为分为直接关联型(direct and associated) 、间接无关型(indirect and unassociated)和直接无关型(direct and unassociated)三种[3]。这种区分方法将言语行为产生的意图内外、言内言外的一切效果或影响都纳入言后行为范畴,使得言后行为概念变得过于宽泛,大大超出了语用学的研究范围。
合理可行的言后行为分类方法必须以言后行为概念的准确定义为前提,将行为与效果分开,从关注表示状态或结果的“影响” (effect)转向关注表示行为和过程的“影响” (affect) 。本文在之前本人的研究[14]基础上,以言后行为分类为研究目的,以新的视角审视言后行为的概念,并通过深入论述三种言内行为的内涵,提出并例证言后行为的三种类型。
三、言后行为的界定在阐释言后行为时,有四个难以解答但又不可回避的问题:言后行为是说话人还是听话人实施的?是言内行为还是言外行为触发的?与说话人意图有无关联?与言后效果如何区分对待?其实,如果能够始终坚持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观点——“言语即行为” ,并洞悉其深刻内涵,以上四个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观点是:说话人在说话的时候同时实施三种不同意义上的言语行为,即说出带有一定涵义(sense)和指称(reference)的话语的言内行为、实施具有一定言外之力的言外行为、产生或取得某种影响或效果的言后行为[13]108-109。由此可以作出以下推断。
首先,包括言后行为在内的三种行为应是说话人一个人实施的言语行为,而不是听话人参与或双方共同实施的行为,这一点可以从Austin关于言后行为的定义得到印证[13]101。然而有很多学者在强调交际互动性时,将听话人的思维行为和反应行为也纳入到说话人的言后行为,如Davis[5]、顾曰国[1]、Marcu[9]、王春秀[15]等,Akhimien甚至将言后行为定义为听话人在理解话语基础上的反应行为[16]。这些强调听话人作用的观点严重背离了“言语即行为”的基本观点,不利于说话人言后行为的准确界定。
其次,言后行为、言内行为与言外行为是同一个言语行为的三层不同意义上的行为,是言语行为完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话语一经说出,言后行为便随另外两种行为同时实施,它是说话行为的必然结果,而不是“经常、甚至通常”[13]101有的行为。由此可以进一步得出言后行为是言内行为而不是言外行为触发的,理由有二:其一,虽然言内行为和言外行为同时实施,但进入并直接影响听话人语境的不是言外行为表达的言外之意,而是包含言外之意的言内话语意义,而言外行为对听话人的影响是通过听话人对言内意义的推理和认知间接完成的;其二,实际交际中,言外之意不被理解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说言后行为是言外行为的结果,那么当言外行为未被领会时,就没有言后行为,那么就违背了三种行为同时实施的基本观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话语交际都带有“交际意图”[17]60-64,言后行为不是言外行为之果的观点并不能否认言后行为与说话人交际意图的关联。
最后,言后行为是一种言语“行为” ,不是产生的结果或效果,也不是试图影响听话人的思维行为,而是产生结果或效果的行为,是对听话人语境的影响(affect)与改变。在这个问题上很多学者都陷入到“效果=行为”的谬论中[8],如前文提及的Gaines[11]和孙淑芳[12]。殊不知言后效果超出了语用学理论的范畴[18-19],因为听话人如何推理或反应已经“超出说话者的控制范围和语言交际的传统规则”[8]。而且听话人的反应也不是说话人言后行为的直接影响,而是听话人的自我影响行为(intrapersonal act)[1, 8] 。
综上所述,言后行为是说话人在实施言内行为和言外行为的同时也实施的第三层意义上的言语行为,是“说话人试图通过言内行为对听话人语境施加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改变” [14]。
四、言内行为的分类言内行为是表达话语传统意义的言语行为,与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相比,是具体的有客观存在形式的言语行为。Austin认为言内行为可再分为三个层次上的言语行为,即在说什么的同时:1)总是实施发出某种声音的行为;2)总是实施发出符合某种语言语法、语音、语义规则的词语;3)通常也是使用带有某种意义的语素(pheme)或语素成分的行为,并将它们分别命名为发音行为(phonetic act)、发语行为(phatic act)和发言行为(rhetic act)[13, 20]。 然而,言内行为的分类并没有引起Austin的足够重视以及其他学者的足够兴趣,下文将尝试对言内行为的分类进行较为详细的阐释和例证,为言后行为的分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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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话语的四层意义 Fig. 1 Four layers of utterance meaning |
话语的意义(meaning)有三个层次,即抽象意义、语境意义和言外意义[21]2-21,除此之外,我们认为还有一层最表层的话语意义,即语音意义。这四层意义为层层包含关系(如图 1),其中,除言外意义以外的三层意义合称为言内意义。言内行为正是通过具体的语音将言内意义表达出来的行为。发音行为是一种物理行为,指发出某种语言声音的言内行为,包括伴随语音的音高、音长、语调、语速等狭义的副语言特征,它传达话语意义的外在语音意义。发语行为是一种语言行为,指表达符合某种语言词汇语法规则的话语抽象意义的行为,即说出抽象的句子,相当于Searle的“发话行为”(utterance act)[22]22-26。发言行为是一种情景行为,指表达符合交际语境的情景意义的行为,即说出一句话语,它使抽象的语素或语素成分获得了具体的涵义和指称,类似于Searle的“命题行为”(propositional act)[22]22-26。这三层言内行为和它们各自所表达的意义一样,存在逐层包含关系,任一层次意义上的表达缺失,都会造成交际障碍和困难。
以“Shoot her!”为例,从听话人或观察者的角度看,当说话人说出这句话语时,会调动发音器官,发出一串语音。由于是命令或敦促,所以语音特征可能表现为语气生硬、语速较快、音调较高等,这层意义上的行为是发音行为。其次,说话人同时说出了由shoot和her两个英语单词构成的句子。根据英语语法规则,该句为祈使句,主语you被省略,shoot为谓语动词,her为宾语,这个句子的意思是听话人(you)射击(shoot)一位第三方女性(her)。因为此时词汇还不具有相应的语境指称和涵义,这层言内行为属于表达抽象意义的发语行为。最后,说话人同时通过发言行为表达了该语句的具体语境意义,即特定的听话人(you)用双方互明的工具射击(shoot)双方互知的第三方(her)。至此,说话人的言内行为得以圆满执行。
五、言后行为的分类言后行为是言内行为触发的言语行为,由此可以根据上节言内行为的分类,将言后行为相应分为发音言后行为、发语言后行为和发言言后行为。三种言后行为同三种言内行为一样,存在层层包含关系,后一种行为以前一种行为为基础,且相互渗透和影响,它们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影响和改变着交际语境。
在一个话语轮回中,说话人如何通过言内行为影响和改变听话人的语境?理解这一问题需要对话语表达和理解的过程进行微观分析。图 2是根据张结根[14]文中的图示修改的循环示意图,是下文阐释和例证三种言后行为的对照图。由于在图示标注上进行了不少修改,有必要先对该图表示的言语行为进行重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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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话语表达和理解的循环 Fig. 2 Flow of utterance expression and interpretation |
如图 2 所示,说话人在开始会话前通常会进行某种意义上的意义构建0,类似于Bruce和Cohen所提到的“plan”[23-24]。具体到某个话轮时,处于一定语境中的说话人会预先形成言外意义1,接着相应地构思话语的语境意义2,然后再组织语言的抽象意义3并做好发音准备4。在没有进行真正的物理发音行为之前,1至4的意义都是说话人大脑里形成的意义潜势,尚没有浮出语言层面。当说话人实施发音行为时,便同时将话语的四层意义(见图 1)表达出来,即同时实施了言外行为、发言行为、发语行为和发音行为。听话人感知到话语的外在语音信息5后,根据自己的语言知识辨别语音,理解发语行为传达的抽象本义6,然后根据语境推断抽象意义的语境意义7,即推定语言的涵义和指称,最后再推测出言内意义所包含的言外含意8,至此,话语表达和理解的第一个轮回成功完成。之后,听话人紧接着在变化的语境中进行意义构建0,构思回话,同时其会话角色由听话人转换为说话人,开始会话的下一个轮回。在此过程中言内行为中的发音行为、发语行为和发言行为对听话人语境实施了不同程度的直接影响,而言外行为只是通过言内行为间接作用于听话人语境的改变。
(一)发音言后行为话语交际是一个需要交际各方参与的双向/多向互动过程,没有听话人的参与,就没有交际行为的发生。换句话说,只要有听话人的参与,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说话人发出的语音都会直接影响听话人,这种发音行为对听话人语境的影响就是发音言后行为。当说话人没能表达清楚或听话人没有听清楚,只有语音流进入和改变听话人语境,而话语内容和意义没有成功传达给听话人时,言内行为对语境的这种改变被称为单纯发音言后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发音言后行为通常伴随下文所及两种言后行为同时发生,因此单纯发音言后行为在实际话语交际中并不常见。
例1 King Arthur[A] is talking to an anarcho-syndicalist peasant[B].
A:Be quiet!
B:[Peasants continue talking]
A:Be quiet!I order you to be quiet!
B:Order eh?Who does he think he is?[21]48-49
A的第一句话语没能引起目标听话人的注意,没有起到影响听话人的效果,因此没有发生真正的交际。A的第二句话语被听话人所接收,并得到回复,其中言内的命令语气引起听话人的反感和抵触,属于发音言后行为。
言后行为的实施以有话语意义的语音为媒介,以听话人的参与为必备条件。因此,虽然说“Don't wake up”可以达到唤醒睡觉者的作用[8],通过发出不是语音的声音可以引起听话人注意[3],通过挥舞棍棒可以达到吓到对方的目的[13]117,但这些效果都与言语行为没有关系,也就不属于言后行为产生的效果。
(二)发语言后行为有时,由于说话人的指代不清或语境信息缺乏,其话语语境意义没能成功传达给听话人,只有话语语义信息和语音信息进入听话人语境,言内行为对语境的这种改变被称为发语言后行为。
例2 Rosencrantz is talking to one of the actors.
Act:The old man thinks he's in love with his daughter.
Ros:(Appalled) Good God!We're out of our depth here.
Act:No,no,no — he hasn't got a daughter — the old man thinks he's in love with his daughter.
Ros:The old man is?
Act:Hamlet,in love with the old man's daughter,the old man thinks.
Ros:Ha!It's beginning to make sense!Unrequited passion ! [21]10
从对话选段全文可以推导出,Ros只理解Act第一句话所表达的抽象意义,并不能够为话语中的人称代词或短语指定涵义和所指,说明此时对Ros语境产生影响的是发语行为,而不是发言行为。
真正的语言交际开始于发语言后行为的成功实施,尽管在例2中,Act的首个发言行为没有成功实施,但交际双方已经投入交际,并开始意义的协商,经过几个话轮的交流,交际双方都达到了交际的目的。
(三)发言言后行为通常情况下,只要说话人充分而恰当地利用可及的语音、语言和语境资源,都可以成功地使话语的全部言内意义进入并影响听话人的语境,这种完整的言内行为对语境的改变被称为发言言后行为。
例3 Speaker A is talking to his son.
A:How old are you,George?
B:I'm eighteen,Father.
A:I know how old you are,you fool.[21]81
听话人B的回答表明其误解了A的言外行为表达的言外意义,但这并不影响发言言后行为的成功实施,因为B的回话同时表明A的三种言内行为表达的言内意义全部进入并改变了B的交际语境。同样的语境下,即便B作出了符合A意图的反应,这种反应并不与言内行为直接相关,而是B在理解言内行为意义后的自我影响行为,不属于说话人A的言后行为。
(四)复合言后行为实际语言交际中实施的言后行为经常可能不是单纯的发语言后行为或发言言后行为,可能由于意义的部分缺失,出现言后行为不同类型的交叉。
例4 A:Have you ever tried a clinic?
B:What?
A:Have you ever tried a hospital?[25]109
作为听话人的B基本理解A第一句话语的言内意义,但只听到clinic的语音却不知其语义。而作为说话人的A则由于没有使用简单常用的词汇,没能实施成功的发语行为和发言行为,发音行为得以凸显。此时实施的言后行为不是单纯的发言或发语言后行为,而是三种言后行为的变异复合体。
例5 Mike:I got that letter yesterday.
Mum:Which letter?[25]11
Mum的回答表明她虽然知道I和yesterday的语境意义,但却不知道that letter的具体指称,因此此时影响Mum的言后行为兼有发语和发言两种属性。再如:
例6 A:I can't hear a word.
B: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This is a private conversation![25]9
B理解A话语的抽象意义,部分成功、部分错误地理解A话语的指称意义,此时的言后行为也不属于单纯的发言言后行为,也包含发语言后行为。
前文对三种言后行为进行了分别论述,是为了明确三种言后行为的概念和关系,但需要始终注意的是:正常的语言交际中它们是不可分割的,缺少一层行为都会影响交际的顺利进行,就需要追加更多的言语行为予以澄清、引导、协商来达到交际意图。
六、结束语现实的话语交际中影响和改变听话人语境的不局限于言内行为本身,除了话语语调、措辞、句式等语言因素外,伴随话语的手势、距离、身姿等副语言因素,以及说话人的身份、双方的权力关系、社会距离、文化背景等非语言因素对交际语境也施加着无形的影响,因此严格来说言后行为是这些因素合力而为。
此外,受到言内行为影响的也不局限于典型听话人(即话语交际的直接参与者),还有间接参与人或旁听者等其他会话参与人,甚至包括说话人本人。言内行为对所有受众的影响可以被称为广义的言后行为,与之相对应的是狭义的言后行为,即言内行为对典型听话人的影响。本文关于言后行为的分类研究,只是在狭义言后行为的范围内进行的,且由于篇幅有限,无法兼顾各种语境因素,但是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或许可为广义言后行为的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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